4月16日,東華鏈條集團管理部召集自強公司南北區各事業部相關人員召開了自強光伏發電項目啟動會,標志著自強實施光伏發電工程正式推行。
會上,管理部企業發展和綜合管理處處長劉冬根介紹了自強光伏發電項目實施背景、必要性及該項目工作組機構及人員職責。他說,2012年,在東華新區上馬余杭區首個光伏發電項目,獲得了政府用能管理的諸多優惠。2017年,興化也實施了光伏發電項目,目前收益主要體現在節省電費。自強光伏實施目標和規模為:光伏發電電力4MW,年發電量為400萬度,以本地供電部門分時段電價的80%使用太陽能電力25年,同時通過實施光伏項目,在余杭的限電活動中爭取更多的優惠條件。項目主要由光伏投資單位投入,預計共投入約三千萬元。
會議通報了副董事長批準的項目領導小組、執行小組機構組成與人員職責。本次執行小組人員根據不同特點將有職責、有能力、有經驗的人員納入執行組中。
會上,副總經理袁立華提出了對項目的實施要求:一是光伏發電項目的實施關系到每個部門,安裝過程對實施的事業部有短暫的影響,各部要主動做好實施支撐方案,使項目各個環節安全、順利、快速推進;二是光伏發電項目實施時同步考慮雨水排放走向方案,對屋面天溝結構、落水管走向等一并規劃,對天溝的選材要先考慮經久耐用再考慮經濟實惠,統籌策劃;三是在項目實施中,參與人員要轉變觀念和角色,站在項目管理人的高度學習和管理,把項目實施管理能力繼承下去。
自強光伏發電工程從北區開始實施,最終將光伏發電覆蓋到公司每個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