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華聚力 鏈動全球
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貫徹實施〈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重點任務分工》,提出了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的12項具體任務措施,要求建立實施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發布企業標準排行榜,以先進標準引領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為此,浙江省質監局、省經信委在全國率先組織第三方機構開展了浙江省首批企業標準“領跑者”評價工作,于4月10日確定在企業標準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省內37家企業為浙江省首批企業標準“領跑者”,并公告了這37家企業的名單,我公司榜上有名,榮列第15位。
據悉,企業標準“領跑者”是指其制訂和實施的標準達到國際或國內先進水平,并取得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對其他市場主體具有引領示范作用的企業。建立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將成為引導企業制訂和實施先進標準,加強先進標準供給、促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有效途徑。